各省辖市建设局(委)、建工(管)局,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,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土地局,省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科技进步,限制【zhì】禁止落后的安全技术、设施和【hé】产品,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科学管理水平,现将我省【shěng】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技术领域限制禁止的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(第一批)发文公告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宣传,使本地区有关施工、质量【liàng】、安全等工程相关单位尽快了解并准确把握公告的内容和技术要求。
二【èr】、对公告中的限制禁止使用技术,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将其列为审查内容,施工单位不得违反规定使用。凡违反本【běn】公告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【zhì】性标准的,依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和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。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二日